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地处柳州市,主要承担柳州市及所属六县医疗用血的采集、检验、分离、保存与供应的任务。开展血液与输血技术的研究,同时担负对全区各地采供血机构输血业务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并承担来宾市和河池市中心血站血液标本集中化检测工作。开展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力推行无偿献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759.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340.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09万元,增长13.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9.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8.67万元,增长2.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5949.3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31万元,增长3.83%,。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12.0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0.35万元,下降66.29 %,主要原因是收到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拨付无偿献血专项经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资金0元,非财政拨款结转147,307.02元、非财政拨款结余42,605,396.13元、专用结余9,112,507.72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688.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85.52万元,下降11.1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及用于退休职工公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73万元,增长3.53%。
3.卫生健康支出8147.38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活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28.51万元,增长26.93%。
4.住房保障支出19.0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7万元,下降10.01%。
5.结余分配1055.7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0.43万元,下降45.19 %。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1.43 万元,下降98.3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633.67万元已列支、2022年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9.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2.33万元,增长8.7%。其中:基本支出2145.98万元,项目支出1133.1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327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2.9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3%。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8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90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6%。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5.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7%,比上年增加0.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2%,比上年增加0.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3万元,平均每辆1.1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9%, 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原因是2023年主要用于机关领导、区卫健委巡视组、审计组、省内外单位来访和考察、工作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 次,58人次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6.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7.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 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采供血业务所需的采血车、送血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3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16%;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53%;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53%;3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5.79%。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99.99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万元,执行数为46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0万元,执行数为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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