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在柳州市及所属六县市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广西区内各市中心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工作;
(三)承担广西区内各市中心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
(四)承担来宾市中心血站、河池市中心血站的血液集中化检测任务;
(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六)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任务;
(七)开展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力推行无偿献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血液中心位于柳州市羊角山路,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的正处级卫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设总支书记1人,主任(暂缺)、副主任3人。二层机构设置,职能部门有: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后勤保障科、业务科、安全保卫科、退休管理科;业务部门有:献血服务科、采血一科、采血二科、供血科、成份科、检验科、输血研究室、质量管理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0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6830.21万元,同比上年7421.79万元减少411.58万元,下降5.5%。收入来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5.7万元,比上年减少586.42万元,下降9.2%;二是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80万元;三是上年结余收入974.51万元,比上年减少85.16,下降8%。
2020年支出总预算6830.21万元,同比上年7421.79万元减少411.58万元,下降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7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56%;历年结余安排的资金2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6%;结转下年支出75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6830.21万元,同比上年7421.79万元减少411.58万元,下降5.5%。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5.7万元,比上年减少586.42万元,下降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848.23万元,中央补助拨款32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607.47万元。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80万元,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下拨的作为柳州市无偿献血宣传的专用资金。
(三)上年结余收入974.51万元,比上年减少85.16万元,下降8%。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支出683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7%,同比增加22.93万元,增长1.3%;项目支出4230.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1.93%,同比减少392.11万元,下降8.5%。结转下年752.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3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43.7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100406采供血机构6049.10万元,占总支出的88.56%,同比减少464.5万元,下降7.1%。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47万元,占总支出1.2%,同比增加2.7万元,增长3.5%。按政策按工资比例计提职工医疗保险。
3.2210201住房公积金127.15万元,占总支出1.9%,同比增加4.32万元,增长3.5%。按政策按工资比例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320万元,占总支出4.7%。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54万元,占总支出的2.5%,同比减少4.32万元,增长2.1%。
6.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2%,同比增加2.89万元,增长3.5%。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4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增加22.93万元,增长1.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50.68万元,同比增加30.7万元,增长2%。
(2)商品服务支出186.95万元,同比减少20.84万元,减少1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42万元,同比增加13.07万元,增长13.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3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93%,同比减少392.11万元,下降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资本性支出283.20万元。
3.结转下年支出7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3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43.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775.70万元,同比上年6362.12万元减少586.42万元,下降9.2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9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775.7万元,基本支出184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22.93万元,增长1.3%;项目支出392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5%,同比减少609.35万元,下降9 %。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2100406采供血机构4994.59万元,占总支出的73%,同比减少459.34万元,下降8.4%。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47万元,占总支出1.2%,同比增加2.7万元,增长3.5%。
(3)2210201住房公积金127.15万元,占总支出1.9%,同比增加4.32万元,增长3.5%。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320.18万元,占总支出4.7%。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54万元,占总支出2.5%。
(6)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增加22.93万元,增长1.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50.68万元,同比增加30.7万元,增长2%。
(2)商品服务支出186.95万元,同比减少20.84万元,下降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42万元,同比增加13.07万元,增长13.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中的“三公”经费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经费支出预算21.8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9万元,上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63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卫生健康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卫生健康运行维护经费预算53万元,用于单位业务运行发生的水费、电费、维修费等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96.24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118.24万元,分散采购2778万元。与上年政府采购预算3775.16万元相比减少879.92万元,同比下降23.31%。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文)的要求,2020年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仅有29个品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不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初总资产6311.78万元,均属于国有资产,其中:流动资产2875.52万元,占45.56%;固定资产3165.26万元,占50.15%;在建工程271万元,占0.43%。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中共有6个项目涉及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资金总量3711.17万元,占预算项目支出的87.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经费1个,资金量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自治区财政补助项目5个,资金量3391.17万元。项目涉及我单位的重大公共卫生、采供血业务等领域。通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增强了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2020年度以前的绩效目标管理结果显示,自治区计生协会的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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