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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监察室的基本职责是在中心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工作,促进中心可持续发展。

监察室职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我中心对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及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协助配合党务办公室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中心内审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3.负责对中心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4.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及提出改进建议;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6.负责监督检查我中心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7.负责本单位违纪案件的查处。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72-3119172